蒙古國出口到中國的焦煤將享受50%的關稅優惠
10月23日,《亞太貿易協定》(以下簡稱《協定》)秘書處通知各成員方,蒙古國已向亞太經社會交存接受書,完成《協定》加入程序,并擬于2021年1月1日與有關成員相互實施關稅減讓安排。
根據關稅減讓安排,蒙古國將對366個稅目削減關稅,主要涉及水產品、蔬菜水果、動植物油、礦產品、化學制品、木材、棉紗、化學纖維、機械產品、運輸設備等,平均降稅幅度24.2%。同時,蒙古國可享受中國等其他成員現有關稅減讓安排。
而蒙古國外交部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局局長韋·奧運表示,《亞太貿易協定》的宗旨是通過該協定成員國對進口商品相互給予關稅和非關稅優惠,不斷擴大成員國之間的經濟貿易合作與共同發展。
她說,“蒙古國最大的兩個貿易國是中國和韓國。因此,該協議對與這兩個國家進行的貿易上有一定的積極影響。尤其是出口到中國的焦煤將享受50%的關稅優惠。此外,加工皮革產品和半加工皮革產品同樣有50%的關稅優惠,而羊絨針織產品可享受35%的優惠。國內制造商將在10667種產品的供應上享受5-10%的優惠待遇。與此同時,該協議還將使國內制造商有望進軍擁有29億人口的市場。”
為了享受上述優惠,相關企業公司有必要獲得產品的原產地證明。蒙古國工商會消費者和服務部高級專家策·呼倫說, “現可以在30分鐘內獲得原產地證明。攜帶公司營業執照以及證明貨物生產過程的文件辦理手續即可。有必要時蒙古國工商會將會另行檢查。”
上述協定生效之前,蒙古國工商會將在其網站上為企業提供相關信息和建議。
商務部表示,《協定》是我國參加的第一個區域優惠貿易安排,成員覆蓋東北亞、東南亞和南亞地區。蒙古國加入《協定》,將進一步推動亞太發展中經濟體區域一體化進程,促進“一帶一路”建設,同時也將進一步深化中蒙雙邊經貿合作,提升兩國間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。
《協定》前身為簽訂于1975年的《曼谷協定》,是在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委員會主持下,為促進南南合作,在發展中國家之間達成的一項優惠貿易安排。我國于2001年正式加入《協定》。目前,《協定》成員包括孟加拉國、中國、印度、老撾、韓國、蒙古國和斯里蘭卡。2017年1月,《協定》各成員簽署第四輪關稅減讓談判成果文件《亞太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》,并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實施。